为保护昂贵的电子设备和数据资源,--规范规定一定规模的机房必须采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。
机房气体灭火系统(七氟丙烷(FM200)灭火设备)包括:气体钢瓶、钢瓶固定支架、瓶头阀电磁启动器、瓶头阀手动启动器、高压软管、气动软管、喷嘴、压力开关等。
报警和控制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气体控制盘、烟感火灾探测器、紧急启停按钮、警铃、蜂鸣器及闪灯、气体释放指示灯等。
气体灭火设计对机房保护区的要求:
(1)保护区应为独立区域
(2)保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.5h,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小于1200Pa。设计自动泄压装置
(3)喷放FM200前,应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
(4)保护区的通风系统在喷放FM200灭火剂前应关闭,并设置防火阀门,关闭通风口。
(5)保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,并能自行关闭;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保护区内打开。